滁州学院系(部)科技工作年度考核办法
为强化科研意识,调动科研积极性,提高我院科研管理水平和科研整体实力,科学评价各系(部)科研工作实绩,结
合学校实际情况,在多次审议、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制定《滁州学院系(部)科技工作年度考核办法》。现予以印发执
行。
本办法自二○○七年起执行。每年考核一次,考核结果作为系(部)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。对考核得分前三名的系(部)
学校将给予表彰并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、3000元、2000元。
特此通知
二○○七年四月八日
附:滁州学院系(部)科技工作年度考核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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